欢迎来到bob综合体育声学隔音工程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bob综合体育(中国)官方app下载-iOS/安卓 热线电话
您现在的位置: bob综合体育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青海举行“青海这十年”生态环境保护专场新闻发BOB布会
青海举行“青海这十年”生态环境保护专场新闻发BOB布会
作者:小编    日期:2022-11-24    阅读( )

  BOB6月10日,青海省举行“青海这十年”生态环境保护专场新闻发布会,请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司文轩;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张敏;法规与标准处处长殷雅琪;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方华;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张军介绍青海省这十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青海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党的“”以来,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总视察青海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重大要求,切实肩负起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历史使命,坚定不移当好“中华水塔”守护人,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今天上午,我们有幸邀请到了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司文轩先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张敏女士、法规与标准处处长殷雅琪女士、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方华先生、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张军先生到会,介绍我省这十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提出的关心问题。首先,请司文轩副厅长做情况介绍。

  很高兴参加“青海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我代表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向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关心、关注和支持青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就十年来青海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情况作一介绍。

  十年砥砺奋进,十年栉风沐雨。党的以来,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习总两次亲临青海视察、两次参加全国青海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明确了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在全国大局中“三个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每一次视察、审议都对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提出了重大要求,给予了殷切希望。1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总视察青海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重大要求,切实肩负起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历史使命,坚定不移当好“中华水塔”守护人,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可以说,过去10年,是青海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十年。10年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程度之深、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执法督察尺度之严、环境改善效果之好前所未有,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这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搭建的10年。省委省政府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省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并代行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责,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顶层设计,全面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有序落地实施,环保机构垂改成效凸显,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深入推进,持续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排污许可管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改革事项,常态化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254家企业有偿获得排污权指标、总成交金额1.28亿元,积极向社会传递“容量有限、资源有价、使用有偿”环境资源价值理念。制定颁布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实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上台阶、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文件,初步构建起符合青海实际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和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新体制。

  这是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10年。认真贯彻国家大气、水、土壤“十条”措施和我省有关措施要求,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场标志性战役,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2019年全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青海名列“优秀”。十年来,我们将大气污染防治以东部城市群为重点向全省拓展,采取并持续落实“抑尘、减煤、控车、治企、增绿”措施。西宁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由2013年的20.8%提高到90%,海东市从无到目前的86%。累计淘汰燃煤锅炉6020蒸吨、黄标车及老旧车8.9万余辆,实施百余个重点企业污染治理项目,海西州、西宁市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2021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6%,较2015年(基准年)提高14.7个百分点。我们将水污染防治由湟水流域向长江、黄河干流、青海湖等重点流域拓展。在全国率先实现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目标,按要求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城镇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任务,接续开展湟水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1年我省成为全国唯一河流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的省份,三大江河出省境断面水质长期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湟水河出省境断面水质由2012年的Ⅴ类提升至Ⅲ类。我们将土壤污染防治由历史遗留铬渣处置拓展到污染场地风险管控、无主矿山修复治理等重点领域。完成全省历史遗留铬渣无害化处置。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深入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14.5%。严控危废转入风险隐患,组织多轮次风险排查整治。西宁市、海西州、玉树州成功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全覆盖目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高,农牧区人居环境面貌显著改观。

  这是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全面提升的10年。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省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绿盾”强化监督,督促落实自然保护区内历史遗留问题整改,组织完成全省自然保护区85宗退出矿业权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专项督察、黄河“体检”专项行动和生态环保例行督察,BOB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完成近九成,黄河警示片整改任务完成八成。我们制定实施提高执法效能的政策措施及配套制度,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累计检查各类企业及项目6.84万家次,发现违法企业3230家、行政处罚2362起。制定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601家企业纳入清单,服务帮扶企业2736家次。我们实行从源头到末端的放射源全程监管,全省废旧放射源全部安全收贮,重点辐射设施平稳运行,成功举行“平安青海-2016”、“平安高原2021”辐射事故综合应急演习。全省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辐射安全事故。我们坚持“监测为民、监测利民、监测亲民”理念,持续优化“天地一体”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开拓创新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业务体系,生态环境监测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综合监测能力整体提升,环境监测实现由以城市(镇)为中心的环境污染监测向区域、流域环境质量监测、环境污染监测和生态监测并重的转变,监测体系不断完善提升。定期发布全省生态环境状况,环境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数据实现向社会实时公开,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广度、深度持续加强。

  这是生态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作用充分彰显的10年。十年来,我们认真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理念,污染防治由单一治理向系统保护修复全方位转变。开展“三个最大”理论和实践创新、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祁连山冰川冻土保护等专题研究。积极争取获批建设国家环境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重点实验室。联合科研院所在高寒高海拔人工湿地、分散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研发和建设模式探索方面取得突破,开展污水处理厂原位升级提标改造和小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新技术应用。研究制定颁布10多项地方环保标准,《石棉尾矿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填补了国内空白。我们主动服务“六保”“六稳”,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压减环评审批时限至法定时限的三分之一。强化重大项目环境要素保障,制定出台优化重点项目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措施,协调生态环境部审批通过西成铁路等23个重大项目环评。制定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持续优化民生领域、小微企业项目环评服务。推进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和“一证式”管理。累计实施减排工程760项,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腾出环境容量空间。开展生态环保服务日活动,“面对面、零距离”向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更好支持推动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这是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大幅提升的10年。十年来,省委省政府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机构垂管制度改革,组建“1+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体系,州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体制由“以块为主”调整为“以条为主”,全省除三江源国家公园内4个县外的所有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单设,生态环境工作力量较十年前增幅近四成。省政府与生态环境部两次签订省部协议,累计争取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103.28亿元,实施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带动大保护、大治理。成功举办2021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形成国内外广泛关注的《青海共识》《青海倡议》《青海宣言》3个重要成果。黄南州、平安区、湟源县等5地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贵德、河南县入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我们积极组织开展“美丽中国、BOB我是行动者”“保护青海湖、我是志愿者”等环保公益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碳中和公益行动,持续深入开展环保科普“五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最美基层环保人评选等环保宣传教育活动,社会公众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我们组织召开江河源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座谈会,搭建互信平台,畅通协调渠道,积极引导公众和社团组织、环保公益组织发挥作用,着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统一战线,推动全社会参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

  砥砺奋进新时代,策马扬鞭新征程。朋友们,青海承担着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使命。在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上,我们将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加快建设绿色发展和生态友好的现代化新青海目标,深入实施“一优两高”发展战略,聚焦坚定不移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调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谢谢你的提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倒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进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以信用机制督促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落实。按照党中央关于“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等4部委于2013年联合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为我省加快构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提供了根本遵循。自国家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实施以来,我们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监督与行政监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连续6年组织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加强帮扶指导,按照企业自评、县级初评、市州复核、省级审核发布的工作程序,对照评价指标开展评价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公开曝光环保警示(黄牌)和环保不良(红牌)企业,并共享至信用中国(青海)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联合惩戒,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强力震慑,在促进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2021年,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我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青海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首次将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覆盖面大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自动在线监控运维、环境影响评价4类环境服务机构纳入评价范围,以此规范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服务行为,创新开展了具有青海特色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制度。同时,我们通过警示约谈,积极帮扶指导环保警示及不良企业进行问题整改及信用修复,BOB通过近年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深入推进,取得良好成效,企业环境守法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 “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与企业的沟通和交流,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环境监督,提升环境信用评价效能,增强企业环境信用意识,有效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推动我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绿色发展、生态友好的现代化新青海目标发挥重要作用。

  我注意到刚才发布内容中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改革创新”里提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请具体说明一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情况,以及我省执行这项制度有何成效?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以“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为基本原则,以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为重点,有效破解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局面。2015年,首先在吉林等7个省市开展试点。经两年试点探索后,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2021年,改革成果上升为国家基本法律,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今年5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法、最高检和科技部、等14家单位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成为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优化制度建设,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改革全面试行后,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省印发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修复监督管理办法、赔偿资金管理办法、鉴定评估管理办法,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确定生态损害与修复费用的指导意见、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审理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建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2018年,我省设立了首家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近年来,各市州政府作为赔偿权利主体对符合索赔条件的生态环境破坏案件,实现应立尽立、应提尽提、应赔尽赔,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70余起,涉及生态破坏、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突发环境事件等类型,以采取赔偿义务人自行修复、替代性修复、委托第三方修复等方式实施生态修复,达到了追责到位、赔偿到位、修复到位的目标要求。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真诚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为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营造更加浓厚的氛围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年来,省生态环境厅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完善覆盖全省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天地一体”生态监测网络基础建设,科学评价区域生态环境状况、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成效,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系统加强全省生态环境综合监测能力建设,为协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保障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提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提供重要服务支撑。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省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制定并实施《青海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方案》《青海省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实施意见》《青海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序有力推进监测网络建设工作。

  十年间,在环境质量监测方面,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由49个增加到72个,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由76个增加到99个(其中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37个),布设地下水监测点2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58个,声环境监测点469个,土壤监测点514个,辐射环境监测点位203个,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全面启动,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不断健全。

  在生态监测方面,省生态环境厅会同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草、气象等部门,坚持“部门联动、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系统集成、信息共享”的原则,依托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等重大生态工程,在重点区域建成22个综合站点和1360个基础站点构成的地面监测网络,生态监测指标由9类147项增加到11类273项,形成包含草地、林地、湿地、沙化土地、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气象要素、环境质量、冰川冻土、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状况遥感监测生态监测网络,建立良好生态协同监测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多要素专业监测优势,生态监测综合能力显著增强。

  在专项监测方面,根据生态环境管理需要,有针对性开创性谋划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加强咸水湖、盐湖水体监测能力建设,研究制定监测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有效提升咸水湖、盐湖环境监测能力。建成青海省生态环境重点区域遥感监管平台,拓展了对青海省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重要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为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建成重点工业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监测体系,BOB实现了对重点工业园区有毒有害气体实时在线监控和追踪溯源。建成“远距离、大范围、全方位”精确观测的“青海生态之窗”,实现对重要湖库、冰川雪山、草原湿地、河流湖泊和珍稀野生动物的观测,进一步丰富完善了青海省“天地一体”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十年来,通过持续优化生态环境监测站网体系建设,全省“天地一体”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初步建成,实现对全省生态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状况监测的全覆盖,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提供有力监测技术支撑。

  党的以来,我省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节水优先、BOB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坚持“保好水、治差水”,统筹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全力推进重点任务,保障了水环境目标的全面实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强化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顶层设计,制定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主体、完成时限等要求。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级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协同发力,进一步突出重点、细化工作,制定《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等规划方案;各市州、区县党委政府,园区管理机构和企业扛起责任、全力落实,全面完成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工业污染防治方面,生态环境部门强化监督执法,完成“十小”企业排查取缔;压实主体责任,督促12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6家重点行业企业完成清洁化改造。生活源污染防治方面,发改、住建部门加大建设投入,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25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1.1万吨/日,实施了9座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延伸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全省城市、县城污水收集率分别达到95%和86%。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方面,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并完成禁养区内326家养殖场(小区)的关闭搬迁。地下水保护方面,商务、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工作督办,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克服困难,完成636座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水资源节约保护方面,水利部门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地落实,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红线指标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明显下降。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战”,饮用水源保护攻坚战方面,生态环境、水利部门强化协调联动,实行包保责任制,各级政府守土尽责,扎实推进地、县级地表水型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和“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5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方面,生态环境、住建部门有力推动,西宁市、海东市全力整治,西宁市建成区内26处黑臭问题得到治理,海东市建成区内未发现黑臭问题,在全国率先完成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城市水环境显著改善。同时,我省紧抓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契机,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十三五”以来累计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52亿元,实施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综合治理、基础调查研究、监管能力提升等项目162个,随着一大批项目的陆续完工,正在不断发挥水生态环境保护作用,使“中华水塔”愈加清洁丰沛,确保了“一江清水向东流”的重大要求得到有力落实。

  谢谢司文轩副厅长对青海十年来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情况的介绍,谢谢4位发布人与各位记者朋友的互动交流。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谢谢大家。

上一篇:医疗BOB用品行业拥抱绿色时代 环保型口罩渐成趋势 下一篇:暂无